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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杂”,很有趣味的一个字。谈而谓杂,自然也就沾着这个“杂”字而染了一些趣味。不过,毕竟是“杂谈”,难免会“碎”,谈者却并不敢以“杂碎”自居,故而常常以“杂家”自嘲——还是把这高尚的冠冕藏进博物馆吧。
在棋魂呆了也有些日子了,虽然很多人和事我并不了解,但是一些浅显的东西也还是不能不谈的。杂啊,从何谈起呢?就从商人开谈吧。
商人逐利,其不择手段者世人视以“奸商”而唾之,然则商人存在的合理性、必要性已经为历史所证明,棋魂商人之存在亦如此。棋魂——商人——玩家,这是一个利益链条。从产业角度看,商人是中介,同时也是产业利润的分成者。棋魂为何不以直销模式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偏要允许商人存在?三个原因:一是法律层面的原因,毕竟不能公开卖银子,否则会涉嫌赌博儿被关闭;二是技术层面的原因,商人本依赖棋魂而存在,但是成长起来后却能挟棋魂而自重,其资金流、银子流和人脉流的影响,棋魂不敢不考虑;三是道德层面的原因,不排除有些网管(客服)有着双重身份而形成亦官亦商的局面,这时就涉及到职业道德的问题了——这个是次要原因。就这三方面原因来看,商人的存在有其必然性。
不过,我们必须注意到商人本身就有行商和坐商的区别。行商很少会和官方有交涉,坐商则会和官方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——所以啊,对棋魂商人我们还是要区别对待的,不要一棍子打死啊。坐商之中又会由于官商关系利益链条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“坐商群”——这就是为什么23房里会出现托与托之间狗咬狗的战争的原因所在。至于棋魂有多少“坐商群”,大家伙不妨多观察观察——有时候看着“兔死狐悲”的大戏不断上演,难免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。
再谈谈玩家吧。我们这等小散,自然算不得玩家——抢棋魂的包子玩23,也就是娱乐而已;玩家是那些大把大把人民币买银子的主儿。我们不能说这些玩家傻,也没必要笑话这些玩家的傻。首先,玩家有钱消遣,玩的过程中有一种满足感——对他们来说,可能追求的就是这一点。其次,玩家不买银子,棋魂银子的流通性就会大大降低:棋魂不是慈善机构,每天发红包是因为有这些玩家输银子啊(顺带说一句,棋魂最痛恨的就是小巫山这样抢了包子不玩的)。因此呢,请不要嘲笑这些玩家。
但是,也不妨嘲笑一下这些玩家。玩家输了银子,自然是不痛快的(游戏的满足感未能实现,或者说对游戏满足感的理解较狭隘),所以呢,就会有种种在大家看起来比较乖张的举动了。我一直不反对玩家输了银子去骂街,只不过要适度,发泄一下情绪就可以了。我反对的是那些“悔而不改”的玩家。输了银子,叫嚷着再也不买了,甚者不惜毒誓加身——然而,转身就好了伤疤忘了痛,又欣欣然掏出大把人民币砸向笑容可掬的商人。对这种玩家,我只能抱持鲁迅先生对待阿Q的那种态度了——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。(待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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